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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山区获得2001-2005全国法制宣传
教育先进区县的殊荣
 
 

  在《中央宣传部 司法部关于表彰2001-2005年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司发通〔2006〕30号)文件中,黄山区获得2001-2005全国法制宣传教育先进区县的殊荣
  2001-2005年,法制宣传教育第四个五年规划实施期间,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的有力监督下,全区各乡镇、各部门和各单位认真贯彻落实《纲要》、《决议》和《规划》,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扎实推进依法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推进,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仅为“一路三区五大战略”的实施提供了良好的法治环境,同时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进程中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
  在创新工作方面,我区“以中通法制文化广场”为固定阵地,创立了“依法治区领导组搭台、行政执法单位唱戏”的法制宣传教育新模式,得到了省、市“四五”普法考核组的充分肯定。

 

黄山区司法局
二○○六年五月十九日



 

 

作者:黄山区司法局 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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