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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村乡成功调处调处张祥生与张万宏退耕还林地信访问题
张祥生、张万宏系郭村乡石岭村长坦组村民,张善福为张祥生之子,因退耕还林地与茶山发生纠纷,现将调处情况汇报如下:
事情经过是这样的:2004年4月17日,石岭村长坦组张善福来乡反映,他家1.85亩耕地被本组张万宏栽了树,进行了退耕还林,并擅自上报领了退耕还林证,要求乡政府予以调查处理并补发退耕还林证。
经调查核实:早在1991年,两户因茶山承包权问题发生纠纷,村委会予以调解,并达成协议。张善福户单方违反协议,又继续发生纠纷,张万宏多次到乡、村反映,张善福户拒绝调解。99年初,张善福的父亲张祥生将社屋墩 0.9亩耕地租给张万宏耕种,条件是要求张万宏帮他代犁另一块0.5亩耕地。或以20斤黄豆作为租金,双方达成口头协议。当年6月份,张祥生又要求张万宏帮他代锄0.5亩的黄豆草,锄草工资在以后租金中抵扣。2002年张祥生的0.5亩耕地与其他人交换,张万宏不再为他代犁地。张祥生要求张万宏归还0.9亩耕地,张万宏同意归还,条件是支付3年的锄草工资和一个人口的茶山。张祥生不同意,就此发生了纠纷,乡、村干部予以调解,张祥生不配合,调解无效,不了了之。2002年底,实施退耕还林工程,张万宏两次上门,要求张祥生户退耕还林,张祥生答应以后再说。由于退耕还林时间紧、任务重,该组张贴通告,要求退耕户按时按质完成任务,唯独张祥生户不见动静。为完成长坦组退耕还林任务,迎接区级验收,张万宏便通知本组村民张建平将张善福户乔果口0.95亩地退耕还林,他自己则将张善福户社屋墩0.9亩耕地退耕还林。退耕还林后,张善福的父亲张祥生到两块耕地看过,并向村会计张祥付反映,提出支付80元工资,收回社屋墩0.9亩退耕地。村会计向张万宏告诉了张祥生的意见,张万宏同意还给他,条件是张祥生要归还他家的一个人口茶山,张祥生不同意,于是发生纠纷。以后,张万宏向乡、村反映此事,要求调解,因茶山问题纠纷复杂,一直调解不成。经在该组召开村民代表会议,证实张万宏奶奶的一份茶山确实被张祥生承包。乡、村干部出面调解,张善福承认登记属实,因当时承包户见茶棵不好且纳税而不愿承包这块茶园,是工作组找他父母承包的,并与生产队签了合同,现在免了特产税,张万宏要那份茶山,他不同意。乡干部经过多次调解无效。
对两户的纠纷,乡政府按一事一调处的原则,于8月9日,乡、村干部通知张善福到村主任张平安家接受调解,他拒绝参加。9月9日,乡政府办公室又电话通知张善福到乡政府接受调解,他又再次拒绝到乡接受调解,并扬言追究其他人员的责任。在整个纠纷调解过程,张善福对待乡、村干部态度冷淡、傲慢、目中无人,自以为是,对乡、村干部的工作指手画脚。但是我们的乡、村干部即使受了很多气,仍本着公平、公正的原则处理问题,退耕还林经济纠纷虽然张善福不支持、不配合,但乡、村干部坚持做工作,以情感人,以理服人,终于调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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