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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举行首次规范性文件听证会
十一月二十五日关于《黄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听证会在黄山饭店举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规定,从事烟草零售经营活动,应当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而取得烟草专卖零售许可证 ,依法应当具备下列四个条件 ,即(一 )有与经营烟草制品零售业务相适应的资金;(二 )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三 )符 合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要求;(四 )国务院烟草专卖行政主管 部 门规定的其他条件。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和上述烟草专卖法律法规,区烟草专卖局拟定了《黄山区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规划方案》(征求意见稿),由于该方案的制定与实施直接关系到烟草专卖行政管理相对人和广大消费者的权益。因而,区烟草专卖局会商区政府法制办,决定举行此次听证会。就规范性文件内容举行听政,这在我区尚属首次。这一制度的推行,标志着我区依法行政进程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
听证会由区政府法制办主任朱金保主持,会上利益关系人代表、消费者代表、零售经营户代表以及区消协、区法院和区直工商、物价、公安、司法、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同志分别就制定该方案的主体资格、法律依据以及方案征求意见稿对消费者、经营户、利益关系人和其它行政相对人可能造成的利益影响提出了听证意见,区烟草专卖局的领导就有关事项进行了说明。听证会开得严肃认真,且富有成效。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立群、政府副区长李忠、政协副主席胡如坤充分肯定了听证的形式和效果,并就充分运用听证成果,完善规划方案提出了明确要求。部分公民有组织地旁听了这次听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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