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委宣传部 区司法局
关于在公民中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
第五个五年规划
(草案)
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区人大、政协的监督支持下,我区已经顺利实施了“四五”普法规划,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律知识得到较为广泛的普及,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明显提高;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项事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逐步提高,法制宣传教育在推进依法治区、构建和谐黄山区的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五中全会对做好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大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对于保障黄山区“十一五”规划的顺利实施和“再造一个黄山区”宏伟目标的实现,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适应新形势新任务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出的新要求,特制定本规划。
一、指导思想、主要目标和工作原则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区的工作要求,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坚持法制教育与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相结合,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主要目标是:适应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适应全区社会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知识的现实需求,紧密结合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果,通过深入扎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和法治实践,进一步提高全民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进一步增强公务员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进一步增强各级政府和社会组织依法治理的自觉性,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水平。
第五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紧紧围绕黄山区“十一五”规划总体目标,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服务经济建设,服务改革开放,服务构建和谐黄山区。
———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群众。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从群众需要出发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着力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在服务群众中教育群众。宣传教育内容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宣传教育形式要为群众喜闻乐见。
———坚持求实创新,与时俱进。研究构建和谐黄山区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把握对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形式。
———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实效。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要根据不同地域、不同对象和不同行业的特点,确定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内容,研究切实可行的方法,制定年度工作计划,提高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主要任务
(一)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学习宣传宪法,进一步深化宪法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增强公民对社会主义祖国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政策、方针和理论,促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全面落实;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增强公民的民主法制观念,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形成崇尚法律、遵守法律、依法办事的社会风尚。
(二)学习宣传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相关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加强遵纪守法观念培养,形成自觉守法和依法办事的社会风气;加强依法维权、依法信访教育,引导公民树立权利与义务相对等的依法观念,提高依法解决各种矛盾纠纷,依法维护自身权益,开展刑事和治安法律法规教育,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法规教育,加强禁毒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引导公民积极参与禁毒斗争,使“守法保平安、违法必受罚”等理念深入人心;加强法律权威和司法公正教育,培养公民懂法、尊法、守法意识,自觉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三)学习宣传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大力学习宣传法律法规,运用法律手段保障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着力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律体系,加强公平竞争、诚实信用等市场经济基本法律法规宣传;大力开展以城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运用法律机制和手段开展社会管理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大力开展以打击食品、药品、农资等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建筑市场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整顿旅游市场打击破坏旅游资源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整顿音像市场、娱乐场所,打击非法“网吧”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开展以保护生态建设为重点的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公民依法维权、自觉同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的意识,努力在全区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和诚实守信的社会环境。
(四)学习宣传与群众切身利益和生产生活相关的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依法纳税、诚信纳税意识,加强安全生产、财产权利、知识产权以及劳动和社会保障、社会事务、社会经济等方面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增强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劳动者权利意识;保障和促进公民依法安全生产,尊重人才,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和创造,保障公民的正常生活,开展涉及农民工进城务工、城镇拆迁、农村土地征收和承包地流转,劳动就业、社会医疗保险、水资源保护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加大《妇女权益保障法》、《未成年人保护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残疾人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维权法律法规宣传力度,维护特殊群体的合法权益。
(五)深入开展依法治理,全面推进法治实践。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在加强司法、行政执法、法制宣传、法制监督和法律服务等各项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多层次多领域的依法治理工作。继续深入开展依法治区工作,积极推进行业和基层依法治理。进一步做好“民主法治示范村”、“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单位”的创建工作,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推进乡村、城镇社区、单位等基层民主法制建设。
(六)组织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认真组织“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大力推进法制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
开展“法律进机关”活动,提高依法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能力。建立和完善机关公务员学法制度,逐步实现考试考核工作的规范化。在管理和服务社会的过程中,积极开展面向社会的法制宣传教育。
开展“法律进乡村”活动,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坚持从维护农民利益、维护农村稳定、解决农民关心的问题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各种形式法制宣传教育。大力加强法律服务组织建设,积极推进法律服务进村入户。加强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深化“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健全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促进和谐社区建设。建设社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充分发挥市民学校等阵地的作用,开展生动活泼的群众性法制宣传活动。组织法律服务人员、司法和行政执法人员以及法律志愿者深入社区,为居民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全面开展“民主法治示范社区”创建活动,促进管理有序、文明祥和的新型社区建设。
开展“法律进学校”活动,推进青少年学生法律素质教育。将法制教育列入课程,落实法制教育教材、课时和师资;加强法制教育师资培训,进一步规范兼职法制副校长(辅导员)工作机制;组织开展创建“依法治校示范校”等依法治理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法治氛围。
开展“法律进企业”活动,促进企业依法经营管理。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和职工学法用法制度,围绕生产经营和改革发展,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培训,建立健全企业民主管理、法律顾问等各项规章制度,依法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深入开展依法治企活动,促进企业提高依法经营和管理水平。
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法治化管理。各类单位要对所属人员进行法律培训,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公共活动场所管理单位要结合工作特点开展社会性公益法制宣传,有条件的单位要向公众开放宣传教育场地、设施。
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利用宣传月、宣传周、纪念日等,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的氛围。要努力拓展法制宣传教育与群众文化生活相结合的深度和广度,繁荣法制文艺创作,鼓励、支持和引导群众性法制文化活动,积极探索法制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
三、对象和要求
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是一切有接受教育能力的公民。“五五”普法期间法制宣传教育的重点对象是:各级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农民和旅游从业人员。
各级党政机关、司法机关、企业单位、所有的团体、组织、单位、部门和个体,都要承担搞好法制宣传教育、严格依法办事的责任,履行营造社会法治氛围的义务。
(一)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领导干部要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要大力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和区人大常委会《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和《黄山区人大常委会对拟任命人员法律知识考试实施办法》,并把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的情况作为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和任用考察时的重要内容。区委党校要把法制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和培训规划,加强法制课程建设。
(二)加强公务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能力。要培养和强化公务员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行政执法人员要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司法人员要进一步明确执法指导思想,通过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确保司法工作的社会主义方向,切实提高司法人员维护社会主义法治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和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在公务员录用中,要注重测试应试人员掌握法律知识的水平和运用法律知识的能力。继续推进公务员年度法制学习培训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三)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着力培养法制观念。要努力培养青少年的爱国意识、守法意识和权利义务意识。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和接受能力,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教育。要注重中小学生的法律启蒙和法律常识教育,培养自我保护意识,提高分辨是非的能力,养成守法习惯;加强大中专学生的法律基础理论教育,牢固树立崇尚法律、遵守法律的意识,增强法制观念。要建立和完善学校、社会、家庭相结合的法制教育网络,充分利用各种教育阵地,增强青少年法制教育的引导性、互动性、警示性和趣味性。要加强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教育,加强对重点青少年群体的教育、管理和服务,实施“为了明天”工程,通过教育和法制相结合,预防和减少未成年人违法犯罪。
(四)加强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经营、依法管理能力。要培养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树立诚信守法、依法经营、依法办事的观念。采取多种形式,结合企业管理工作需要,开展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法制教育和法制培训。建立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考试考核制度,把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经营作为考核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重要依据。要加强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
(五)加强农民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农民法律素质。要着力培养和增强农民参与村民自治活动和其他社会管理的能力,使农民了解和掌握解决矛盾纠纷、维护合法权益的法律途径。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法律服务的结合,创新农村基层法制宣传教育的途径和形式;开展对村“两委”干部法制教育轮训活动,培养农村基层兼职法制干部。要采取多种形式,突出加强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明确用工单位法制宣传教育的责任,在进城务工人员管理活动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和法律服务。
(六)加强旅游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旅游从业人员法律素质。要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为突破口,加强旅游企业及旅游从业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秉承“诚信第一、优质服务”的方针,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持依法治旅,积极维护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建立健全旅游市场综合治理工作体系,形成管理规范、运作有序的良性发展局面。
四、工作步骤和安排
本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下半年。各乡镇、各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研究制定本地、本部门的“五五”普法规划,做好宣传、发动工作,营造浓厚的社会氛围。各乡镇、各部门的“五五”普法规划,报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设在区司法局)备案。
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下半年至2010年。各乡镇各部门要贯彻落实本规划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认真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突出工作重点,有步骤地开展各项工作。
检查验收阶段:2010年。在区委统一领导下,区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具体组织对“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的总结验收。
五、组织领导和保障
(一)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实施的领导体制。各级党委要把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领导,健全各级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工作领导机构,区里成立黄山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组,下设办公室,明确领导组成员单位职责,完善领导组定期召开会议制度,年度工作汇报制度,工作督察制度。要按照省、市要求,切实加强区依法治区工作领导组办公室建设,配备一名副科级专职副主任并配强工作人员。区、乡(镇)人大要加强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检查、督促,确保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落实;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责任制,制定年度计划,确定工作重点,做到有部署,有检查,有落实。
(二)建立健全分工负责,协调配合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区委宣传部、区司法局负责规划组织实施,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指导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职能作用和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要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对各级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的法制宣传教育进行督促落实。组织征订“五五”普法统编教材。
(三)建立法制宣传教育奖惩激励机制。逐步建立检查考核机制,建立健全监督激励机制,开展规划实施的年度和阶段性考核、评比工作,充分调动各地、各部门、各行业的积极性,推动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深入开展。
(四)进一步落实法制宣传教育经费保障。区财政要按照每个人口0.25元的标准,把每年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专款专用,并根据财政增长情况逐年适当增加。各乡镇、街道要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经费列入预算,标准应当高于区级水平。各部门各单位也要安排法制宣传教育专项经费,保证工作正常开展。
(五)培养专兼职相结合的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者学习培训活动,提高各乡镇、各单位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骨干的政治、法律素质和业务能力;加强兼职法制宣传教育队伍建设,积极鼓励法律职业者和法律院校(系)毕业的学生加入志愿者队伍,加强组织培训,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推进志愿者活动向规范化发展;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工作,充分发挥法制宣传教育宣讲团的作用。
(六)加强法制宣传教育阵地建设。新闻媒体要承担开展公益性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责任。电视、广播、网站要开办法制栏目(专栏、专版)等,开展形式多样、丰富多彩和生动活泼的法制宣传教育。要加强宣传园地建设,在公共场所建立固定和流动法制宣传设施,并定期开展宣传活动。完善和提升中通法治文化广场活动建设。以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为目的,以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为载体,以黄山区中通广场为阵地,以全区各行政执法单位为主体,以宣传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为内容,通过广场文化活动,寓法于乐,寓教于乐,丰富市民的文化生活,不断强化和提高市民的法律素质,扎实推进依法治区进程。加强教育基地建设,充分发挥市民学校、技术培训学校等各类学校的作用;加强服务阵地建设,利用便民服务场所、法律服务热线等形式,为人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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