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政务公开

司法简讯

第1期第2期第3期

第4期第5期第6期
第7期第8期第9期
10期第11期第12期

司法简讯
第二期
总第 79 期
黄山区司法局主办 二00四年 二月 二十四日 
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提出
以人为本 开拓创新
努力实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新跨越

    正值春风拂面,杨柳吐绿的早春季节,2月19日到20日,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会议在天都大酒店召开。会议期间各司法所总结交流了2003年的工作情况,对2003年度在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区司法局有关业务部门就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业务工作进行了布置,局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副局长吕山平同志代表局党组总结了2003年的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全面部署了今年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任务(讲话全文已发);局党组书记、局长杜可安作了会议总结讲话。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春云、副区长方星海、市司法局副局长刘勇出席会议并讲了话。
    
   杜可安在总结讲话中针对保证全面完成2004年的工作任务向全区司法行政工作人员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认真履行职责,不辱使命。基层司法所肩负着化解矛盾,宣传法治,服务基层,维护稳定的光荣职责和神圣使命,一定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使各项工作都取得新的显著成绩,要按照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总体要求,不断强化自身素质,脚踏实地,忠于职守,乐于奉献,勇于创新,为一方的社会稳定和民主法制建设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对当地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交办的事项一定要不折不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绝不允许敷衍塞责,阳奉阴违,甚至软拖硬抗,设置障碍,给一方社会安定,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造成不良影响。二要牢固树立“执法为民”思想,诚信为民服务。务必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切实保障人权,关注民生。在处理民间纠纷时注意维护当事人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做到秉公执法,刚正不阿,不畏权贵,不徇私情。在法制宣传时注意培育群众民主法治精神,引导他们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在法律服务时要努力为群众尤其是基层农民群众提供优质、便捷、优惠的法律服务并注意通过法律援助制度帮助老人、儿童、残疾人、特困户等弱势群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三要弘扬法治精神,推进依法治区。要继续把握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尤其是领导者、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者三个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要积极探索送法到农村和送法进农户的有效途径,努力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不断培育村民尤其是农村弱势群体的民主法治思想和维权意识。街道办事处司法所要继续深入各居委会,将“法律进社区”工作向全面、规范、扎实的高度发展。要注意把握地方工作大局,整合方方面面的有效资源多种途径开展法制宣传工作,推进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要与有关部门一道共同开展好“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继续加强普法依法治理的档案资料的搜集整理工作,为“四五”普法的总结验收做准备。四要以维护稳定为己任,努力加强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和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要继续突出司法所这一基层工作重点和中心环节,以创建“人民满意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为标尺,以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为重点,加强司法所的建设,力争在创建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工作上有所突破。希望大家把握机遇,开动脑筋,努力创造条件积极争取。局里今年也将重心下移,加强沟通、协调与督查,不断推动司法所工作上台阶。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基层需求为动力,积极开展乡镇法律服务所工作。要以巩固组织、深化培训、完善机制和制度为重点,以经常性地业务指导、典型引路为手段,以标准化人民调解委员会为目标,不断提高各级各类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水平,充分发挥其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的积极作用。要以预防重新犯罪为第一标准,以考核体系为工作内容,围绕落实政策、弄清底数、把握典型、创新思维四个方面做好刑释解教安置帮教工作。
    
   副区长方星海在首先肯定了2003年司法行政部门取得的显著成绩后指出,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进程中,司法行政工作肩负着重要使命。全国政法工作会议提出,政法工作要按照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的要求,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不断强化打击职能,依法严惩经济犯罪;充分发挥调节职能,大力加强民事行政司法工作;依法履行管理职能,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水平。由此可见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性。当前,司法行政部门要以维护稳定为首要任务,全力做好维护社会政治稳定的各项工作。要着力抓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要加强和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充分发挥人民调解作为维护稳定第一道防线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提高人民调解委员会的工作水平和社会公信力,努力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二是要大力加强法律服务工作。要继续按照十六大提出的“拓展和规范法律服务”的要求,自觉服从和服务于经济工作的大局,充分发挥广大法律服务人员的专业优势,积极拓展法律服务领域,丰富法律服务内容,提高法律服务水平,规范法律服务市场。三是进一步认真做好安置帮教工作。要针对新形势、新情况采取相应措施,一以贯之抓紧抓好,要继续探索安置帮教工作的新路子,认真研究改进措施,以进一步推动全区安置帮教工作上新台阶。四是要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的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法治环境。要大力宣传全国人大即将通过的宪法新修正案,大力开展《行政许可法》的宣传教育,继续认真实施好“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纲要,同时为迎接明年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做好前瞻性工作。要不断加强司法行政队伍建设,努力造就一支高素质的司法行政队伍。要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要突出一个“公”字,把政治建警放在首位,大力加强思想政治建设,永葆司法行政队伍的政治本色;要落实一个“严”字,坚持从严治警方针,全面提高司法行政队伍的整体素质;要体现一个“爱”字,坚持以人为本,落实从优待警的各项政策措施,充分调动广大干警的积极性。各乡镇(街道办事处)要充分认识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切实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领导,把加强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经常听取司法行政工作汇报,认真帮助司法所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要重视支持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按照新的标准落实司法所工作人员津贴,提高司法所工作人员的政治待遇和经济待遇,努力为我区司法行政工作的改革发展提供有力的支持和保障。



夯实基础,全面推进,力求实效

——我区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主要做法




    去年以来,按照省、市民政、司法行政转发的《民政部、司法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基层民主法制建设的意见》、《司法部、民政部关于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的通知》(以下简称《意见》、《通知》)和全国村务公开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我区启动了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取得了初步成绩,推动了我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和村民自治模范村活动的深入开展,促进了农村的社会稳定和经济的发展。

(一)以“村民自治模范村”评选活动为基础,直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我区自1996年开始,在19个乡镇、116个村全面开展了“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和评选活动。区政府分别在1997年、2001年和2002年命名了19个、57个和20个村合计116个村为“村民自治模范村”,占100%。有16个乡镇被黄山市人民政府命名为“村民自治模范乡镇”,占85%。今年经省政府同意,我区又被命名为安徽省村民自治模范区。由于我区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评选活动,已积累丰富的工作经验和深厚的工作基础,并且取得了显著的成绩,因此,“民主法治示范村”的创建活动就直接在“村民自治模范村”评选活动的基础上开展,保证了工作的连续性。

(二)以法定职责为依据,两部门密切配合,指导基层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我区司法行政部门和民政部门按照法律赋予的职责和《通知》的要求,精心组织,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指导,合力推进,力争使创建活动真正取得实效,具体来说,民政部门继续着力推进、发展和巩固村民自治模范创建活动的成果,保证村党组织发挥领导核心作用,保证村民自治组织发挥自治作用,保证村民依法行使自己的权力。司法行政部门主要是以各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等窗口单位为载体,充分发挥人民调解、法制宣传教育、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安置帮教工作等方面的职能作用,努力在农村营造一个浓厚的法治氛围。两部门在对农村干部进行培训、指导各村规范制定村规民约、指导协调村民委员会依法换届选举工作、广泛宣传“村民自治模范村”和“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解决群众反映的村民自治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工作中,经常密切合作,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

(三)以法制宣传教育为先导,提高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夯实“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的思想和群众基础。根据“四五”普法规划和依法治区纲要的要求,紧密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我区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实际,认真实施普法规划,重点宣传党关于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为主要内容的农村基本政策和减轻农民负担等政策,宣传宪法、农业法、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渔业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宣传农业生产与流通、税费改革、家庭婚姻、计划生育等与农民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着重培养干部群众权利义务一致的法治观念,使农村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法律素质进一步提高,从而为社会稳定、为广大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建设小康社会奠定牢固的思想基础和群众基础。不少乡镇在这方面也有所创新。如位于黄山南大门的汤口镇去年在芳村试点开展了“法进农村、法进农家”的活动,力争实现“法律条文送到家、学法用法抓到家、守法责任定到家”的目标。乌石乡创办了农民普法学校,解决了农村普法阵地的问题。去年9月下旬,太平湖镇在古芒村下屋村民小组试点开展了为期20天的争创新“十星文明户”(新十星内容即遵纪守法、勤劳致富、科技进步、环保卫生、互助友爱、诚实信用、敬老爱幼、育才重教、计生模范、热心公益)活动。经过村民自报互评、村初核公示、镇审定授牌,对4户取得“8星级”以上的农户由镇党委、政府进行了授牌。甘棠镇立新村在开展基层普法依法治理、推进村民自治方面坚持与时俱进,不断创新,走出了一条依法治理、以德教育、民主管理的路子,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已经做到了小纠纷不出组,一般纠纷不出村,把矛盾纠纷化解在村内,化解在萌芽状态。家庭和睦、邻里团结、干群融洽、秩序稳定、民心安定、经济发展,已经成为立新村的新面貌。

(四)以建章立制为抓手,深入推进村民自治,为“民主法治示范村”活动开展提供制度保证。在开展“村民自治模范村”创建活动中,116个村都建立了《村规民约》、《村民委员会议事制度》、《村民会议制度》、《村民代表会议制度》等一系列的村民自治规章制度,并且编印成册,发放给每个村民小组和村民代表。区里还出台了《黄山区村民代表会议规程》、《村民代表权利义务》等规范性文件。规章制度的完善,也促进了村民会议和村务公开活动的规范运作,形成了“村里大事大家定、大家定了大家认”的良好局面,提高了村民参与村务的积极性,推进了村民自治的进程,实现了真正意义上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去年,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对农村工作的领导,理顺村级组织之间的关系,建立规范、协调、有效的工作运行机制,切实提高以村党支部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水平,促进农村的改革、发展和稳定,我区结合实际,开展了村级组织规范化管理活动。

(五)以社会稳定为目标,努力开展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为农村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在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中,着重加强了各村人民调解、治保和综治组织的建设。按照司法部和最高人民法院“两个若干规定”的要求,将各乡镇司法调解中心调整为乡镇人民调解委员会,统一了全区人民调解文书的制作,培训了调解、治保和综治骨干,司法局还制定印发了《黄山区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流程表》和《黄山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流程》,规范了这两项综治重点、难点工作的程序和要求。司法局指导甘棠镇创新开展了“村级综治组织建设年活动”。在全市2002年和2003年的区、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评中,我区连续两年荣获第一名。去年12月3日,由省交通厅副厅长周明带队的省综治委组织的对黄山市2001—2003年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检查考核组到黄山区检查,对黄山区的综治工作给予了高度肯定。


 

 

    

 

黄山区司法局 设计制作:黄山区司法局主办 

版权所有©  协助制作:华丰网络 ©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