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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区领导小组是区委规划、组织、决策、协调依法治区工作的领导机构,对区委负责并报告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⑴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和依法治省决定、决议,研究部署依法治区工作,制定并落实依法治区的总体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
⑵根据全国立法和省地方立法的总体安排和进程,组织协调本区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工作,进一步建立健全与国家宪法、法律相配套的地方性的规范性的文件体系。
⑶指导、检查、协调“一府两院”推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责任追究制,确保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⑷检查、督促全区法制宣传教育规划的实施,不断增强全区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
⑸指导、检查本区各地方、各部门、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
⑹组织全区性的依法治理和执法工作检查,促进依法治区工作健康、有序开展。
⑺领导办公室工作。
⑻承办区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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