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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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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平湖镇位于太平湖南岸,总面积134平方公里,辖13个行政村,62个村民组,9500多人口,103省道和建设中的铜汤高速公路穿境而过。
太平湖司法所成立于1999年11月,属镇政府内设机构,实行镇政府和区司法局双重管理,2006年3月因区划调整,原广阳乡司法所并入,成立现司法所。
司法所现有工作人员4人,其中专职2人,兼职2人,其中所长1名。太平湖司法所自成立之日起就肩负着全镇人民调解、安置帮教、法制宣传、法律服务等工作,并且积极参与和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综治维稳工作,是镇党委、政府实行依法行政的得力助手,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群众安居乐业的一支重要法治力量。
近年来,司法所紧紧围绕全镇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围绕镇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司法所的人民调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依法治理、行政执法检查、法律服务、普法宣传、安置帮教等职能,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效地保障了当地的平安建设。 |
胡素珍:女,48岁,高中,所长,负责安置帮教、监外执行、法制宣传和人民调解,主持日常工作。
颜红星:男,29岁,中专,司法助理员,负责法制宣传、内业档案整理。
方孝安:男,48岁,高中,司法助理员,负责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钱金富:男,49岁,高中,司法助理员,负责人民调解及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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