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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乡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开展情况的汇报
一、前言:
自2005年国务院《信访条例》颁布以来,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及上级部门的指导下,我乡采取了规范信访流程、严格信访事项的办结时限和责任等一系列有效措施,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理了诸多因人民内部矛盾而引发的纠纷及信访案件,有力地维护了全乡的社会稳定与和谐发展,确保了党委、政府谋划经济发展的工作不受干扰。但是,随着今年轮渡、东坑、麻川三个村地质灾害点的搬迁避让及治理,322省线的即将开工建设以及全乡经济的发展,新的矛盾纠纷将会不断产生。
二、总体情况:
2005年全年信访案件共12件,而2006年1—4月就有6件。就当前看:1、从数量上看,2005年上半年,全乡共接到信访案件为2起;而2006年1—4月就已接到6起。2、从类型上看,2005年上半年的2件全为特困群体的救助来访,而今年的5件除2件为特困群体救助外,其余6件均涉及窑上地质灾害搬迁工作。总的来说,当前信访工作总的特征可以归结为“增量大、类型变化大”。对此,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始终保持清醒的认识,不断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打牢信访工作基础,认真开展两个《条例》的学习,按照“八个有”的要求完善信访工作基础设施建设。
三、大排查、大调处的有关情况
针对此次全区开展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调处活动,乡党委、政府明确目标要求,做好工作安排,认真组织,精心实施,抓好三项具体工作:
(一)、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工作的网络建设
1、进一步完善农村调解小组,调解员和纠纷信息员的网络建设,增强功能消除工作盲点。在乡、村设立调解委员会,组设调解小组,结合综治工作的“十户联防”工作,每十户设一名户长,做为信访信息员、调解员、普法宣传员,把工作做到最基层。
2、充分发挥跨区域联合调委员的作用,自2000年我乡与泾县桃花潭镇建立联合调委会以来,积极与对方加强互动,及时沟通信息、完善工作制度,成功解决了诸多毗邻村组村民的山场、婚姻等纠纷,切实发挥了作用,维护了两地的稳定。
(二)、做好矛盾纠纷和排查调处工作
要求各村、各单位针对不同时段、不同地域、不同人群进行矛盾纠纷的排查预防工作,对有苗头性的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疏导,将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对群众反映的困难和问题均耐心解决,认真答复。凡是要求合理、符合政策的一次性解决到位;对于解决问题后,再提过高要求的也区别情况,对特殊情况的,通过民政、发动捐款等社会救济等方法,给予适当帮助,力争发起一起,解决一起。主动拓宽工作领域,积极参与涉及土地承包,征地拆迁安置赔偿等热点难点问题,探索解决信访突出问题。
(三)完善各项配套制度,狠抓制度落实
实行信访包案责任制,落实专人负责,完善责任追究制,严格按条例办事,一级抓一级,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大信访工作格局。对区级交办的重点信访案件,对当事人认真进行政策宣传,做好思想工作,严格按照时限办结。
四、原因分析
在加强常规工作的同时,我乡对信访问题进行了溯本追源的研究。自2005年以来,我乡先后发生信访数为18件,大致可分为以下几类:生活困难请求帮助的;因政府职能的转变,管理权限的制约,在处理具体问题时,群众尚不能理解而引发上访的;因重点工程引起的上访;因解放前或文革时遗留下的问题等。具体来说有下列四个原因:
1、由于龙门是一个山区、库区,生活来源渠道原来就少,村民的生活主要靠竹木、茶叶、渔业的收入来维持,特别是60年代陈村水库的修建,大部分村民背井离乡,部分或全部生产生活资料沉入水底,加之交通不便“开门是山,出门是水”生产生活的成本相对较高,生活相对贫困。全乡共有五保户14户,应保未保户65户,精神弱智者28人(不含残疾人子女10人)。尽管乡党委、政府提出了以“茶叶稳乡,渔业富乡,旅游强乡”的发展思路。但由于底子薄,乡财力有限,大幅度的提高农民收入尚需一定时间。许多家庭因病、因灾请求扶助的来信来访较多,但是财政扶贫资金分摊下去也只能是杯水车薪,少部分群众对此不能理解。
2、由于龙门乡信息较为闭塞,群众获取信息的渠道较少,同时随着我国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变,政府职能由过去的管理型向服务型转变,一些问题已不再是政府管理的权限。但一些群众受文化程度所限,对国家政策不能或不完全理解,认为政府在推脱责任,从而引起上访。
3、在一些重点工程的建设中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时,不能正确理解和对待。一些群众从个人和局部的利益出发,不能从全局的立场考虑,总是争取个人利益最大化,提出一些过高的,不合理的要求,一旦得不到满足,便上访。
4、尚有部分是一些特殊历史时期遗留的,如李××反映其本人住房在1947年被国民党扫荡烧毁;轮渡村周××反映其在文化大革命后期遭遇冤案等等,这些来访因年代久远,根据现行政策亦没有相关补偿规定,加之乡财政十分有限,当事人的经济补偿要求也无法满足。
针对上述问题的存在,我乡并不是就一论一,而是综合考虑,采取在“四个方面下功夫,处理好四个关系”来处理问题:
1、在加强宣传工作上下功夫,处理好加强宣传与正确疏通问题的关系。《信访条例》颁布一年来,我乡采用多种形式进行了多次宣传,使之深入人心。绝大多数群众规范信访的意识有了很大提高,这就对从事信访工作的人在解决每一项信访工作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从程序到时限;从制度到落实等各方面。在解决问题时,更是一次良好的、生动的宣传时机,把每一个信访人都做为一个重点宣传对象,认真做好宣传,达到“宣传一户,教育一片”的效果,真正提高宣传实效。
2、在落实信访制度上下功夫,处理好依法信访与维护稳定的关系。信访是党和政府赋予群众表达诉求,反映问题的途径和渠道。依法保障群众的信访权利是信访工作者的义务,信访工作者应该带着感情认真解决上访群众的合理诉求,使上访人罢诉息访。同时,加大与相关部门工作协调力度,与各业务部门加强联系,勾通信息,形成信访工作合力,畅通信访渠道,自2005年以来所办结的17件信访案件全部按照规定,落实责任人和办理时限,尽快的解决了信访事项,达到争取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在办理案件的过程中,更要引导群众遵纪守法,依法上访。规范信访秩序,保障政府机关的正常办公秩序。严禁无序上访,违法信访,严防上访群众被人利用,影响社会稳定,破坏社会秩序。如我们将《信访简报》第38期上的《陕西延安市11人因信访冲击国家机关》一文广泛张贴,教育群众依法上访。
3、在政策制定上下功夫,处理好集中与民主的关系。由于每一项政策的出台都涉及老百姓的切身利益,因此在政策的制定时,遵循“集中—民主—集中”的工作方法,倾听各方面的意见,特别是广大群众的意见,把群众的长远利益和全局利益作为政策制定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同时兼顾各方利益,做到“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确保政策制定过程中的科学化、民主化,为争取群众对政策的支持打下基础。如:针对此次窑上地质灾害搬迁工作,乡党委政府在制定相关政策时,多次召开村组干部会议,听取意见,完善措施,特别是3月6日举行了群众代表座谈会,学习市、区文件,党政领导现场解疑答惑,征求意见,为下一步整村搬迁开发好头,争取了群众理解的支持,保证了阶段目标的顺利完成。
4、在政策执行上下功夫,处理好按原则性与灵活性的关系。原则是执行政策的标杆和准绳,原则不能放弃,放弃了原则政策的执行就走了样,同时在对待具体的、特殊的问题时也不能缰化操作,必要的变通也是需要的。但是在变通时必须以原则为前提,不能放弃原则。变通是手段,是为了更好的坚持原则。在政策变通时,应该做到公正、透明,不搞暗箱操作,把变通的原因,变通的程度向群众说清楚,讲明白。针对轮渡村周××反映的冤案情况,在基本事实能够确认的情况下,根据独身一人,生活无保障的具体情况,将其纳入五保户,解决其基本生活来源。
当然我乡的信访工作还存在诸多尚须改进的地方:
(一)进一步结合“普法”工作,广泛的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切实提高群众的法律素质,提高广大干部依法行政、规范行政的能力。同时引导群众进行思想观念的转变,破除“等、靠、要”的思想,“等不来发展,要不了致富,靠不了一生”根本的是要掌握一技之长,努力发展生产,变“输血”为“造血”,最终摆脱困境。
(二)信访渠道进一步畅通,主动与区信访局及区直部门进一步加强沟通,互通信息等等。
建议:希望上级部门加强对信访工作的指导、协助,形成信访工作新机制、新合力。
总之,信访工作是一项长期的、历史的工作,有发展就有矛盾,有矛盾就有信访,对此不能堵只能疏,这就需要我们不断的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探索新规律,提高信访工作的水平,为建立和谐社会而发挥积极的作用。
龙门乡信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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