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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法治文萃
全国部分省区普法依法治理研讨会情况综述
为认真贯彻落实今年五月泉州会议精神,研究、部署“四五”总结和检查验收工作,探讨“五五”工作思路和工作设想,司法部法制宣传司于9月26日和27日在长沙市召开部分省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研讨会”。共有来自12个省区共30位法制宣传司处处长和副处长参加此次会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王进义、我省司法厅副厅长杜非及黑龙江有关领导等作为特邀代表参加了会议。
一、会议的主题
这次会议根据司法部法制宣传司的要求,以及印发的《“四五”普法检查验收指导意见》(讨论稿)和《创建民主示范村考评指导意见》(讨论稿),研讨、部署如何做好“四五”普法总结验收工作和“五五”普法规划的制定工作。如:如何科学总结和评估“四五”普法工作、“四五”普法的主要成果、经验和做法是什么,工作中存在哪些主要问题,如何制定好“五五”普法规划,即如何制定“五五”规划总的指导思想、主要工作目标、重点内容和对象、采取的方式和方法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二、会议研讨的主要内容
(一)“四五”普法工作成效的总体评价
通过研讨,与会代表认为,“四五”普法以来,各级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机构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的部署要求,在司法部的精心指导下,围绕“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的总体目标,围绕党和国家依法治国的治国方略和工作大局,突出了重点对象,抓住了关键环节,贴近了人民群众,融入了改革开放,深入广泛地开展了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强化了地方、行业、基层依法治理工作,有效地提高了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促进了各项社会事业的依法管理,维护了社会稳定和社会的长治久安,为推进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二)“四五”普法围绕目标实现了八大创新。
“四五”普法总的来说,成效十分明显。一是“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提高的提出,普法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放到了同等重要的位置,突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在整个民主法制建设中的地位和作用。“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目标的提出,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与全社会的民主法制化进程紧紧联系在一起,成为作出创新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次是“两个转变,两个提高”分别从普法和依法治理两个方面提出了目标任务,创新了依法治理工作在我国改革开放中的重要价值和地位,为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做出了贡献。再次是给予地区、部门在实施规划中灵活动作的空间,创新了因时因地确定工作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方法,获得了党政领导的重视和支持,增强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效果。
二是“党委领导,政府实施,人大监督,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的确立,有效地调动了社会各方面的力量致力于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同时也为司法行政部门指导、协调、统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了依据,强化了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对地区、部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了依法治理工作的职能作用,创新了工作机制。
三是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初步实现了经常化、制度化,以此为龙头,带动和推进了全民普法教育的深入发展。目前,各党委中心组学法制度、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学法考核制度都基本建立,不少省市还试行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形式的创新,对全民普法产生了强烈的示范、辐射作用,全国上下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各级领导干部努力学法用法的良好局面,有效地推动了“四五”普法工作持续深入发展。
四是青少年法制教育问题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也为我们创新法制教育内容,进一步加强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了广阔的舞台。“四五”普法以来发挥学校“主渠道”作用,紧紧围绕中小学生的特点,采取多种形式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努力使中小学生法制教育工作走向规范,使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取得较大进展:法制课教学任务基本落实,法制副校长基本配齐,学校法制教育活动丰富多采,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速度加快,依法治校工作普遍展开。
五是基层依法治理工作选准了突破口,“民主法制示范村”创建达标活动广泛开展,进展顺利。从村务公开突破,强化民主监督,推动“民主法治示范村”建设工作不断深入。在司法部的有力指导下,各地从民主选举切入,推进村民自治,深化依法治村工作的开展。同时,从普法基础抓起,坚持不懈地开展法制教育,地方和基层的工作抓得紧、抓得实、抓得活,整体工作发展态势良好,在推动基层依法治理工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创新了法制宣传教育在农村开展的新模式。
六是“12·4”已成为法制宣传教育的知名品牌,由于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手得到创新,“12·4”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日渐得到重视和强化。运行三年来,各地充分利用新闻媒体,网络等各种现代传媒,开设法制专栏、专题,有效地拓展了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以“12·4”全国法制宣传日活动为载体,开展声势浩大、丰富多采的法制宣传活动,显示出强烈的震撼效果和辐射效应,极大增强了全民法制宣传工作的一大亮点,倍受社会各方重视。
七是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制度化、法制化建设有了新的发展。主要表现在,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领导干部、公务员、青少年、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的规范性文件,创新了法制宣传教育重点对象的范围,大部分省区出台了地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条例,全国统一的法制宣传教育法提上议事日程。
八是党和政府高度重视依法治理工作,创新了依法治理工作理念,已有部分省区市解决了依法治省工作机构人员、编制、职数等问题,工作经费也初步得到了保障,依法治省的工作已越来越引起各级党委、政府领导的重视、支持和强化,依法治理的工作格局已初步形成,这就为推动地区、行业和基层的依法治理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三)“四五”普法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与会代表认为,“四五”普法工作在司法部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取得了一定的成绩,有了突破性的进展。但也要清醒地看到,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还跟不上改革开放的步伐和经济社会形势发展的需要,各项工作还处于较低水平,经济和社会各项事务的法治化管理水平还不高,制约我们普法依法治理等各项工作发展的不利因素还很多。主要是:
一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价值、地位认识不高,没有把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放在领导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热衷于搞形式主义和轰动效应,责任意识、开拓意识、使命意识淡薄。
二是国家没有依法治理专门机构,文件多以几个部联合下发,上下不对应,难以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各地依法治理工作的开展。
三是各省区依法治理工作机构、编制、职数、人员还没有完全落实,经费偏少,工作难以开展
四是多数省份学法考试考核成绩与干部提拨、任免挂钩没有形成制度,从而使这项工作难以形成硬约束。
五是法制宣传教育滞后,手段、方式和深度、广度跟不上社会发展和依法治理工作的实际需要,针对性和实效性不够强
(四)关于“五五”普法工作的思考
1、关于“五五”普法的定位。要有大目标和总要求,要通过立法明确普法依法治理主管机关的职能,明确不同层面社会组织的职责,通过项目化的管理方式,逐步解决群众关心的法律问题,以实现“五五”普法的总目标、总要求。
2、关于“五五”普法的指导思想。指导思想一要体现“五五”普法是贯彻执行依法治国方略,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二要把“两个转变,两个提高”继续作为“五五”普法的总体目标;三要体现“五五”普法的特色,即要理顺体制,明确职责,贴近群众,贴近生活,深入广泛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多种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把职能化、项目化、针对性、实效性作为“五五”普法的主要特色。
3、关于“五五”普法的重点对象。重点对象应以领导干部、国家公务员、青少年和企业高层管理人员为四大重点。
4、关于“五五”普法的主要任务。一是依法治理。要以依法治理统揽整个依法行政工作。抓好立法、学法、普法、执法、法律服务和法律监督等项工作。围绕十年建成法治政府的目标,推进依法行政;二是普法教育。要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同时要开展有针对性的全方位的立体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5、关于“五五”普法的工作步骤和方法。可划分为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和检查验收三个阶段。同时,要建立可操作性强的评估体系。五年中进行一次中期评估。以强化对“五五”目标、任务的落实。要在充分利用媒体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同时,应将系统地学习、培训和针对性地宣传教育有机地结合起来
6、关于“五五”普法的的保障机制措施。一要理顺领导管理体制。要以依法治理领导小组统揽一切,强化依法治理办公室的职能。将“五五”普法规划直接明确为依法治理办公室的工作职责,保证其有效行使指导、协调、检查、监督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运行的职能。二要提高依法治省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地位,定编制。定人员。定职能。从根本上强化普法依法治理组织机构的权威性,增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实效性。三要搞活竞争激励机制。要探索建立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长效管理机制,先将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年度考核奖惩制度建立起来。然后再探索建立其他工作制度。四要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建议司法部与财政部联合下文,按各省的经济情况划分为几个级别,明确财政经费的最低保障线,专款专用。
参加此次会议各个代表通过讨论达成共识。一致认为依法治国是社会文明进步的显著标志,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在我国现实的国情条件下,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艰巨的长期的历史任务。它同我国的物质文明、精神文明和民主政治建设必然是同步进行,并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只要我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为指导,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坚持科学发展观,坚持实行依法治国的道路前进,就一定能达到我们的目的,为社会主义民主更加完善,社会主义法制更加完备,人民政治、经济和文化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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