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务公开

关于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相关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司法所:
  根据(黄司字[2006]16号)文件“关于开展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的意见”,目前,集中练兵阶段(第二阶段)将结束,该阶段要求每位司法助理员要至少做到“六个一”,即:参加一次县级以上司法行政机关组织的专门业务培训;开展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业务调研,形成一篇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字数不少于3000字);撰写一篇调解的重大、疑难纠纷案例及分析材料(字数不少于1500字);上一堂法制宣传课;撰写一则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信息(字数不少于500字);向基层党委、政府提交一份法律建议书。请各司法所要以“六个一”为切入点,认真开展司法助理员岗位练兵活动,并把其作为一项重点工作来抓紧抓实。有关岗位练兵活动的信息、图片请于8月31日前报区司法局基层科。
                      

 

黄山区司法局
二○○六年八月十八日


 

 

抄报:市司法局,区委政法委
抄送:各乡镇党委、政府,新城街道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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