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

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受理范围和形式

★法律援助条例★

安徽省法律援助条例

中心主任:周丰收
电话:8535290 13805590740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的范围

法律援助中心受理案件的形式:

1、根据国家刑事法律规定必须委托辩护人的刑事案件;
2、请示给付赡养费、抚育费、扶养费和劳动报酬的;
3、除责任事故外的因公受伤请求赔偿的法律事项;
4、请求国家赔偿的诉讼案件;
5、请求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
6、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法律事务;
7、残疾人、未成年人、老年人为原告的追索侵权赔偿的案件;
8、其他确需法律援助的。

1、法律咨询、代拟法律文书;
2、刑事辩护和刑事代理;
3、民事、行政诉讼代理;
4、非诉讼法律事务代理;
5、公证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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